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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4-03-11     编辑:   浏览量:   分享到:

  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公共饮食安全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食服务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根据《西北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结合饮食中心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的公共饮食服务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发性的公共食物中毒或因服务质量等因素引起学生群体采取极端方式而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的不安全事件。 第一条  组织领导 饮食中心成立公共饮食服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明龙 副组长:  蔡卫斌   绳  沛   张会周 成  员:  胡远根   程明理   冯梅英   薛东升   孙  宁  赵选柱   李海棠   鲍祁凤   白凡   丁 文    李卫联   雷  涛   第二条  处置步骤 一、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食物中毒的特点: 1、 发病与某种食物有明显关系。所有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吃过同种食物,引起中毒的食物停食以后,发病就迅速停止。 2、 呈爆发性,突然很多人同时发病或相继发病。 3、 潜伏期和病程短。大多数潜伏期在半小时到24小时内发病。 4、 病人都有相似的症状。急性胃肠炎或神经症状等。 5、人于人之间不直接传染,发病无年龄性别的差别。 6、 常有季节性。 各餐厅、小吃组一旦发现就餐者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症状和表现时,餐厅(小吃组)负责人必须立即向饮食中心报告,中心负责人在发现或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及时客观的向后勤集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和初步原因分析等项。若疑为投毒,同时报告校公安处。 (二)、处理食物中毒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及主要职责。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中心领导小组成员按下述分工进行工作。 第一小组。由张明龙、蔡卫斌,办公室主任、监控组长参加。 负责对食物中毒现场的保护,包括:立即停止生产并封存可疑食物、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负责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物。 负责对事件原因进行初步调查、初步分析,及时客观的向后勤集团报告。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整理书面材料向上级汇报。 负责协助上级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所需资料。 第二小组。由绳  沛、张会周负责,采购组长和餐厅负责人参加。 在校医院未到达现场前,对病情严重者,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在校医院到达后,协助校医院工作。 负责物资供应工作,保证餐厅在任何情况下的需要。 负责统一调配。包括调配人力、调配物资、调配设备、协调各餐厅的工作,保证学生正常的伙食供应。各餐厅必须无条件接受指挥。 负责对住院中毒人员的饮食供应工作。 二、群体性突发事件 这里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特指由发生在饮食服务中心管辖范围内因饮食服务工作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1、一旦和就餐人员发生矛盾时,中心负责人、卫生监控人员、餐厅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及时解决就餐中出现的问题,将矛盾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个遇到问题的人要对问题负责到底,决不允许回避和推托,在解决问题时态度要端正,方法要正确,要有理有据,对解决不了的问题或重大问题,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3、其他炊事人员一律不准围观,更不允许参与,应各自坚守岗位,做好自己的工作,保证正常伙食供应。领导小组成员在发现或听到消息后,要及时到达现场,但不要贸然参与解决问题,主要任务是协助疏导围观学生,稳定学生情绪,控制事态发展。 4、对部分学生的过激行为进行教育和疏导,在教育和疏导无效的情况下,及时报告后勤集团,同时通知党办、校办、学生处、公安处等部门,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附: 饮食中心公共食物中毒事件处理主要流程图       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2013年11月28日修订   后勤集团饮食中心公共 食物中毒事件处理主要流程图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 发现人或餐厅负责人报告
饮食中心负责人报告 (及时、客观的报告事件原因、 初步调查、初步分析情况)
第一应急事件处理小组 (张明龙、蔡卫斌负责)
第二应急事件处理小组 (绳沛、张会周负责)
报告后勤集团 负责人
公安处
疑投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