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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后勤集团内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6     编辑:   浏览量:   分享到:

集团各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职工爱岗敬业意识,提高职工劳动技能,营造“比学赶超”工作氛围,不断提升集团服务满意率。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在集团各基层单位中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劳动技能竞赛组织领导小组:   组长:贾腊江   副组长:张大华 段华栋   成员:张爱芳 赵琦 王明棣 雷章生 何正其   韩兴华 邱霞萍   2.劳动技能竞赛分四组:物业服务技能竞赛小组、烹饪技能竞赛小组、接待服务技能竞赛小组、幼儿教育技能竞赛小组。   3.劳动技能竞赛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二、劳动技能竞赛项目   1.物业服务类:电工技术、水暖维修技术、收费服务、电讯维修技术、物业知识。   2.烹饪类:大锅菜、大众面点。   3.接待服务类:客房内务整理、卫生间整理。   4.幼教类:幼教、保育、绘画、乐器演奏。   三、竞赛办法:由各劳动技能竞赛小组参照行业标准另行制定。   四、日程安排:   1.2009年3月10日至4月10日为初赛阶段,各单位选拔推荐参加单项劳动技能预赛人选,名额不限。   2.2009年4月11日至4月30日为预赛阶段,各劳动技能竞赛小组负责组织预赛,预赛按各单项成绩取前8名进入决赛。   3.2009年5月1日至5月30日为决赛阶段。   五、报名办法:   1.凡集团在岗职工(包括外聘员工)均可报名参加。   2.具体报名事宜由各劳动技能竞赛小组组织进行。   六、名次录取,计分与奖励:   1.个人名次:单项竞赛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   2.团体名次:取四名,每个劳动技能竞赛小组产生一名,按参加单项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总分多者名次列前。   3.凡获名次者给予物质奖励。未获名次者给予纪念奖。   4.根据得分和广泛参与综合因素,评出组织奖4个,给予奖励。   七、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要有负责人带队,认真组织动员本单位职工,积极参加劳动技能竞赛活动。   2.参加劳动技能竞赛的职工,按报名项目,准时参加竞赛,不得弃权和中途退场。   3.劳动技能竞赛中如出现问题,在成绩宣布半小时以内,须以各单位名义并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劳动技能竞赛组织领导小组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4.各劳动技能竞赛小组要认真做好报名、制定劳动技能竞赛办法、竞赛项目日程安排、竞赛地点落实和名次积分统计汇总等工作。   后勤服务集团   200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