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三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试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8     编辑:谢祎霖   浏览量:   分享到:

为满足广大师生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提供便捷的充电服务,杜绝违规停放及违规充电行为。后勤集团综合三校区校园环境暑假期间新增建设9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即日起投入试运行。

    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位置

二、充电桩支付方式和收费标准

(一)支付方式

微信或支付宝,采用即充即结即退的收费方式。

(二)计费价格

0.2元/小时(1-150瓦);

0.3元/小时(151-300瓦);

0.4元/小时(301-500瓦)。

三、充电桩使用方法

四、注意事项

1充、拔充电器时请握住插头,切勿拉拽电线。

2不要让重物压住电源线或人为踩踏电源线,充电电线出现裂痕、磨损、破裂、裸露等情况下禁止充电。

3充电时,确保插头与插孔充分连接,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4切勿在电动车充电过程中或在充电桩附近清洗您的爱车。

5电动车充电时,请保持电动车钥匙处于关闭状态。

6请勿将易燃易爆或可燃材料、化学物品、可燃蒸汽等危险品靠近充电桩。

7如显示机器故障,请不要进行充电,请联系维保工作人员。

8请勿让儿童在充电过程中靠近、使用充电桩,以免造成伤害。

9阴雨天充电请做好防水防潮措施再进行充电。

10充电桩必须由专业人员维护、维修,非维护人员禁止打开充电桩,如私自拆卸充电桩造成损坏、漏电等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1请各位车主自觉遵守规定,爱护学校公共财物。

12请需要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用户按照智能充电桩提示进行操作,注意用电安全,完成充电后及时将车辆移出充电区,共同遵守校园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共同创建有序、安全的校园交通环境。

13若使用时出现问题或设备发生故障,请拨打24小时客服电话:18729500665

14. 服务监督电话:029-8830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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