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长安校区东锅炉房两台天然气在2020年9月长安区天然气公司的例行检测时检定结论为不合格(1.表号0902,卡号7000000123,表型LWQZ-III-100;2.表号0897,卡号7000000124,表型LWQZ-III-100),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出具了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QL10204825T、QL10204826T)。为了不影响长安校区部分区域冬季供暖,2020年10月16日经后勤集团采购小组商议,拟由长安天然气公司实施表具更换项目。
若对上述结果存有异议,请向后勤集团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5天,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08303
后勤集团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