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长安校区教工公寓交房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5     编辑:   浏览量:   分享到:

长安校区教工公寓的住户: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长安校区教工公寓近期将陆续缴纳房款及交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房流程: 1、长安校区财务处报账大厅(教学七号楼一层)缴纳公寓房款、地下储藏室房款、装修押金、北校区退房押金;(请教职工尽量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交纳房款,如需用现金缴纳房款,请在当天下午15:00以前) 2、在长安校区指挥部院内凭交款凭据及身份证领取电卡、水暖卡、用户手册、领钥匙单; 3、在长安校区公寓各自楼下凭领钥匙单在基建处(建筑商)处领取房屋钥匙并对房屋进行验收; 4、将验房记录单交至后勤集团长安校区物业中心教工公寓物业管理部(18楼与22楼之间)。 二、办理领钥匙要求: 1、请教职工按规定时间,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手续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因故不能前来,委托别人代为办理者,受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选房职工已故,遗属(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书)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选房职工夫妇双故的,办理人需持夫妇双故证明书(由本人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已故证明)、2011年签订的《西北大学南校区教职工公寓选房协议书》、三次交款原始凭据、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每栋楼集中发钥匙起超过一个月不领钥匙者,屋内设施发生损坏由住户负责; 6、根据2011年签订的《西北大学南校区教职工公寓选房协议书》规定:在学校规定的缴款时间内仍未交清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缴房款退还本人工资账户,不计利息,所选房屋由学校收回,协议自行终止。 三、各楼缴款交房时间安排: 2014年5月10日18、19号楼 2014年5月11日22、23号楼 2014年5月17日9、10号楼 2014年5月18日12号楼 2014年5月24日16、20号楼 2014年5月25日24、26号楼 交房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6:00,请教职工按指定时间准时到场。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教职工随时查看。 教职工具体交款金额张贴在三校区公告栏。(长安校区在教学区7号楼前公告栏,桃园在住宅区南门公告栏,太白校区新村住宅区8号楼前公告栏) 后勤集团 基建处 财务处 2014.5.8